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核算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补充生产经营周转而借入的期限在一年内的各项款项。
短期借款一般是企业因生产经营周转需用的资金或为抵偿债务而向银行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款项。
为了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各项短期借款的借入和归还情况,应设置“短期借款”科目。该科目要按债权人设置明细账,并按借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期末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归还的各种借款。发生短期借款利息时,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如果按期付息数额较大,则要按月预提,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到期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时,借记“短期借款“科目,借记“财务费用“科目,借记“应付利息”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例]某企业3月1日向银行借生产经营资金500,年利率10%,借期6个月,到期本息一次归还,作会计分录如下:
①取得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500
贷:短期借款一银行借款500
②于月末计提利息费用。
各月计提利息金额=借款额x年利率.%÷12=4元,以后各月照此计提利息费用,以此类推:
借:财务费用4
贷:应付利息4
③9月1日归还借款并支付利息。
借:短期借款一银行借款500
应付利息20
财务费用4
贷:银行存款525